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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骨伤学院2025年招收推免生及“5+3”一体化转段生复试办法

10-08 韩小飞

根据《2025年河南中医药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关于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及“5+3”一体化转段生复试安排的通知》和《河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推免、转段硕士生复试要求》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骨伤学院2025年招收推免生及“5+3”一体化转段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和院部复试组织管理

(一)复试原则

1.我校不破格复试;

2.采用线下复试;

(二)院部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在骨伤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复试的组织与管理,骨伤学院负责本院(部)的复试、拟录取工作。

2.骨伤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制定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本院所属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的复试结果负责。

3.骨伤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附件2),医院纪委监督人员全程参与。

4.我院部根据学科特点,成立一个综合复试小组。综合复试小组设组长一人,专业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一般应为测试小组成员,适当吸收部分英语基础好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参加。配备一名本专业人员担任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及材料整理报送。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回答情况记录要交研究生招生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院部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6.各类研究生考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工作人员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7.我院复试、录取过程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巡视人员的监督,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巡视人员监督复试、录取过程。

8.我院复试工作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全面有效监督。

、资格审查

(一)推免生、转段生应于2024年10月10日10:00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骨伤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二)需要准备的证件及材料:

1.推免生所需材料见《2025年河南中医药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①《河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②《河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

③《河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要求推荐专家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研究领域与申请人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红章原件);

⑤有关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

⑥在学期间曾在课外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曾发表论文或有其它研究成果的有关复印件及所在学校相应主管部门书面证明。

2.转段生所需材料见《关于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及“5+3”一体化转段生复试安排的通知》。

①转段生三联附表,其中专家推荐书要求推荐人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研究领域与申请人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红章原件);

③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

2024年10月10日15:00-17:00 专业课笔试;

2024年10月11日15:00-18:00 综合复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和英语考核);

复试地点:河南中医药大学东风路校区行政办公楼2楼会议室;

考生凭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到所报院部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1.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和英语考核四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由学科组织安排,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专业综合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技能等)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考核形式,并组织实施。

2.最终成绩折算为100分,各部分比例为:专业课笔试40%、专业技能测试20%、综合面试20%和英语20%。复试情况及成绩记录在《河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记录表》。

3.单项不设最低分数线,总分低于60分不予拟录取,合格者择优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由面试小组负责命题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5.院部依据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进行公示。骨伤学院组织拟录取工作,根据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推免生与“5+3”一体化转段生分开录取。由本院部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督查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相关说明

1.各院部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拟定不同的考试内容;

2.院部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招生计划。

四、发送待录取通知

通过复试并被拟录取的考生,研招办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过时不候,责任自负。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考生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于规定时间至河南省中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各院(部)的复试领导小组要对本院(部)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2.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及院部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研究生院、学校纪委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院(部)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七、其它

1.骨伤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有关复试工作办法的培训,制定测试明确的评分标准,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质量。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行为。

2.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归骨伤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考生投诉电话:骨伤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371-53312778 医院纪委:0371-60905599

研究生院:0371-65998824 邮箱:hzyjsyzb@163.com;校纪委:0371-65575590 邮箱:jwhnzyxy@163.com。

附件1:河南中医药大学骨伤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河南中医药大学骨伤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河南中医药大学骨伤学院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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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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