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骨伤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生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高质量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原则
(一)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二)采用综合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金厂 冯晓东
副组长:曹玉净 陈戈
成 员:韩小飞 许瑾 潘富伟
具体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研究生院的指导下,负责制定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本院学位点、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对本院的复试综合测试及录取结果负责(附件1)。
(二)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李俊芝
副组长:张正国 吴振献
成 员:李小乐 张马玉 吴逢娜 张楠
具体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实施,纠查复试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附件2)。
四、资格审查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2025年3月26日(周三)上午8:30-12:00到河南省中医院行政办公区(郑州市东风路2号河南中医药大学北院)教学办公楼五楼501教室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
(三)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1.大学课程成绩单;
*2.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证明材料(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后寄送所报考院部研究生科,或密封后本人自带于报到时上交,参考《河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3)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签《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
4.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复试内容、成绩评定及录取
(一)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技能等)和面试四个部分。
(二)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技能等)和面试四个部分满分各100分。由院部组织安排考试,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综合测试(临床技能或实验技能等)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考核形式,并组织实施。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由面试小组负责命题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四)最终成绩折算为100分,各部分比例为:初试成绩占50%,专业笔试占20%,外语成绩占5%,技能考核占5%,面试成绩占20%。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5+专业课笔试×0.2+外语成绩×0.05+专业技能考核×0.05+面试成绩×0.2 。
(五)最终成绩≥60分者,方可具备拟录取资格。
复试时由各专业组织考生填报导师志愿表,每位考生填报2个不同导师志愿,最终进行双向选择。院部依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进行公示。院(部)组织各专业开展拟录取工作,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由本院部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复试流程
(一)复试日程安排:
1.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3月26日(周三)上午8:30-12:00。地点:河南省中医院行政办公区教学办公楼五楼501教室。
2.专业课笔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周四)上午9:00-11:00。地点:河南省中医院行政办公区1楼会议室。
3.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面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要求
各招生院部对所有一志愿复试上线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认真核查,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拟录取;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院部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三)体检
被拟录取的考生参加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请于规定时间至河南省中医院体检,体检内容可参考《河南中医药大学体检表》。
七、其他
(一)定向生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在4月30日前院部集中收齐交我校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招生计划。
(三)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我校不破格复试。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院(部)成立复试领导小组与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全面负责本院部的复试录取与监督工作。
(一)实行责任制度:院(部)的复试领导小组要对本院(部)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及院部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骨伤学院研究生培养与教育办公室、医院纪委、研究生院、学校纪委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部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投诉电话:研究培养与教育办公室:0371-53312778;
邮箱:hnszyyyjsk2018@163.com;
医院纪委:0371-60905599;0371-60905516;
邮箱:hnszyyjw@126.com;
研究生院:0371-65998824 邮箱:hzyjsyzb@163.com;
学校纪委:0371-65575590 邮箱:jwhnzyxy@163.com。
九、本工作办法归骨伤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骨伤学院研究生培养与教育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