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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相关工作的通知

03-01 韩小飞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2〕2号),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本次抽检对象是我校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授予的硕士学位论文(附件一)。

二、评价方式

每篇抽检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制定硕士学位论文评议要素),专家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三、结果反馈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向学位授予单位反馈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及专家评议意见,并将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

四、材料整理及报送

(一)学位论文(电子版)

抽检硕士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2年河南省抽检硕士学位论文封面》(见附件二),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须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请提交PDF格式电子文档(命名方式为抽检论文编号,例:2022sscj0001.pdf)。

(二)论文附件材料

将《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书》、《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家评议书》、《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的扫描件,按上述次序整理为单独一个PDF文档作为附件报送(命名方式为抽检论文编号+fj,例:2022sscj0001fj.pdf)。此附件材料不必隐去学位授予单位、作者、指导教师、评审专家等信息。

(三)报送时间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3月3日17:00前将本单位的上述材料整理后发送至535391991@qq.com,联系人:张老师65996501,于老师65680270。

附件:一、2022年抽检硕士论文名单(另行下发)

二、2022年河南省抽检硕士学位论文封面

研究生院

2023年03月01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河中医研函【2023】5号《关于开展 2022 年度研究生导师考核暨“康仁堂” 导师基金评审的通知》

2023年03月01日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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