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 - 学位工作 - 正文

河中医研函【2023】5号《关于开展 2022 年度研究生导师考核暨“康仁堂” 导师基金评审的通知》

01-09 韩小飞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导师:

为强化导师岗位意识,提高我校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的整体带教水平,同时,为了表彰 2022 年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导师,鼓励广大导师弘扬教书育人的良好风气,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河中医政〔2019〕31 号)和《2022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康仁堂”导师基金评选实施方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研究生院负责全校导师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安排。各院部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和《2022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康仁堂”导师基金评选实施方案》(附件),成立考评小组,组织做好本院部所属导师的考核及评审工作。

二、参与范围凡取得导师资格,且目前带教有研究生的所有导师(含校外兼职导师),均应参加 2022 年度导师考核工作。“康仁堂”导师基金参评范围参照《2022 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康仁堂”导师基金评选实施方案》执行。

三、具体要求

1、导师考核:院部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对所属导师进行评分,相关“成果积分”(所指导研究生获得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的支撑材料由院部存档,于 2023年2月16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备案。

2、“康仁堂”导师基金评选:由个人申报、院部评选推荐、公示等程序后,按照推荐限额要求,于 2 月 16 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研究生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地对所属导师进行考评。

2、本次导师考核结果与 2023 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挂钩。

附件一:《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

附件二:《2022 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康仁堂”导师基金评选实施方案》

河南中医药大学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3 年 1 月 9 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暨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年01月09日 17:24

最新动态

  • 邮箱:gsxyzhb@126.com 院长信箱:gsxyyzxx@163.com

  • 地址:河南省 郑州市 郑东新区 金水东路156号

河南中医药大学骨伤学院版权所有 © 2018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豫ICP备0500249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