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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黄塔骨伤奖学金” 管理办法

11-22

为弘扬祖国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倡导学生学习正气,励行奉善行道、帮扶助人美德,支持中医药高等教育,培养高级中医骨伤专业人才,我校经与新乡黄塔骨伤医院(滑县骨科医院新乡分院)协商,决定由新乡黄塔骨伤医院(滑县骨科医院新乡分院)在我校设立“黄塔骨伤奖学金”。根据新乡黄塔骨伤医院与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的捐赠协议,为了发挥黄塔骨伤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黄塔骨伤奖学金”评定工作,制定学校实施办法,明确相关各职能部门的分工,确定奖励资助对象,对评定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黄塔骨伤奖学金”的组织实施。

二、奖励对象

河南中医药大学骨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以及在中医骨伤科学领域具有创新精神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如有关中医骨伤科学专利的申请、产品的开发、科研项目等)。

三、奖励标准

黄塔骨伤优秀学生奖学金:3000元/名,10名,共计30000元;

黄塔骨伤创新奖学金:3000元/名,5名,共计15000元;

黄塔骨伤助困奖学金:1500元/名,10名,共计1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立志于中医药事业发展;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认真遵守《河南中医药大学文明行为规范》;

4、积极参加学校、院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5、黄塔骨伤助困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是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黄塔骨伤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困奖学金、创新奖学金互不兼得,且不得与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兼得。

四、评定程序

(一)“黄塔骨伤奖学金”由学生本人申请,委托骨伤学院统一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校发展基金会监督。按照财务规定,由学校发展基金会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中。学校将会同新乡黄塔骨伤医院(滑县骨科医院新乡分院)代表为获奖人员颁发奖学金和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奖资格

(1)在校期间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现象者;

(2)请假(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二周以上者;

(3)上一学年考试课或考查课有不及格者;

(4)综合体育成绩未达到80分者。

(5)申请材料不实者。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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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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